衛福部【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】宣導

【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】

依據衛生福利部及北市衛生局規定,電子煙及未經核定健康風險評估之加熱菸及其組件均禁止輸入。目前尚無任何獲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組件。違法輸入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千萬元罰鍰;旅客攜帶者,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。為維護國人健康,請國人及外籍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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