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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園醫院 病人權利與責任聲明

 

病人權利

(1) 無論年齡、性別、種族、國籍、宗教、性別取向及肢體障礙之有無,您有在安全的環境中受到周到、尊重及關愛的醫療照護之權利。
(2) 參與您的治療之醫師、護理人員及其他醫療團隊人員之姓名,您有知道之權利。
(3) 您有權利知道您的診斷、病情、病況發展、治療計劃、每個治療之優缺點及可能之結果;任何非緊急之侵入性檢查、治療、手術及麻醉均應徵求您的同意。
(4) 在非醫療所必需之情形下,您應有免於遭受任何形式之約束及隔離的權利;當醫療人員需要對您進行約束隔離時,應對您或您的家屬說明原因。
(5) 您有主動參與有關您的醫療照護決定之權利。在法律允許範圍內,您可以拒絕治療;且您有權利知道拒絕治療可能導致之醫療後果。當您違背醫師建議而選擇離開醫院時,醫院及醫師將無法對任何可能發生之後果負責。
(6) 在法律的規範下,您可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,在必要時為您做醫療決定。並且依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,您有不接受心肺復甦術(或不予急救)之權利。
(7) 爲使有限的生命化為無限的大愛,本院配合國家政策提供「器官捐贈同意書」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,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。
(8) 您有同意或拒絕參與醫療研究之權利;您可以隨時退出臨床醫療研究且不致影響您原有之醫療計畫。
(9) 您有知道處方藥物名稱、藥物正常作用及可能產生的副作用之權利。
(10) 您有徵詢其他醫師意見之權利。
(11) 您有申請自己各項檢查報告影本、診斷證明、病歷摘要等資料之權利。
(12) 您的個人隱私權應受到尊重與保護,院方有義務為您的病情資料保密。
(13) 您有了解西園醫院收費標準之權利。
(14) 您有向西園醫院提出申訴,並得到迅速及公允的處理之權利 ( 各樓層設有意見箱,申訴專線:(02)23076968轉2147)。

 

病人責任

(1) 主動向醫事人員提供詳細、正確的健康狀況、過去病史、過敏原及其他有關詳情。
(2) 在接受或拒絕治療前,能充分了解您的決定所可能造成之危險或損害。
(3) 尊重專業,勿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。
(4) 配合醫師所建議之治療程序及相關醫囑。
(5) 對治療結果不要存有不切實際的期待。
(6) 支付屬於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。
(7) 負有保管個人財物之責任。
(8) 增進自身健康並珍惜醫療資源。

 

病人安全工作目標

目標1. 提升用藥安全-落實病人用藥整合 / 落實用藥過敏及不良反應史的傳遞 / 加強高警訊藥品及輸液幫浦的使用安全
目標2. 落實感染管制-落實手部衛生遵從性及正確性 / 落實抗生素使用管理機制 / 落實組合式照護(care bundles)的概念,降低醫療照護相關感染
目標3. 提升手術安全-落實手術辨識流程及安全查核作業 / 提升麻醉照護品質 / 落實手術儀器設備檢測作業 / 避免手術過程中造成的傷害 / 建立適當機制,檢討不必要之手術
目標4. 預防病人跌倒及降低傷害程度-落實跌倒風險評估及防範措施 / 提供安全的照護環境,降低跌倒傷害程度 / 跌倒後檢視及調整照護計畫
目標5. 落實病人安全事件管理-營造病安文化,並參與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(TPR) / 分析病安事件並推動改善方案 / 訂有病安事件管理計劃
目標6. 提升醫療照護人員間的有效溝通-落實訊息傳遞之正確、完整與及時性 / 落實轉運病人之風險管理與標準作業程序 / 落實檢驗、檢查、病理報告之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結果及時通知與處理 / 加強團隊溝通技能
目標7. 鼓勵病人及其家屬參與病人安全工作-鼓勵醫療人員主動與病人及其家屬建立合作夥伴關係 / 提供民眾多元參與管道 / 鼓勵民眾通報所關心的病人安全問題 / 主動提供病人醫療安全相關資訊
目標8. 提升管路安全-落實管路使用之評估及照護 / 提升管路置放安全及減少相關傷害 / 加強團隊合作,提供整合性照護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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